▲简要介绍
“循环贷”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与优质小微企业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
▲申请条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信誉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不良记录;
负债适度,“循环贷”专项授信全额使用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经营状况稳定,资金周转较快,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
资金需求属于经常性流动资金占用,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房地产抵押、低风险类担保或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保证担保;
农商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额度
“循环贷”专项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