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五篇大文章
中国特色金融之路
首页 > 业务导航 > 公司业务 > 贷款业务 >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业务
Company business

  ▲简要介绍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向企业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申请条件

  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权机关的核准登记文件;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经济、产业、土地、环保和信贷政策;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办理低风险贷款业务(指全额以存单、凭证式国债、金融债、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价值确定且保值性较高的质物质押的贷款,下同),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有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有充足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偿付本息的能力。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70%(含)以下;低风险贷款业务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方面的条件要求;因经营时间不到1年无法评级的,仅可申请办理低风险和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

  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资金支付和结算等方面的监督;原则上,主要从农村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的客户,应在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企业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

  自有资金不低于30%(低风险贷款不受此限制);

  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须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对贷款事宜没有明确规定或超出规定范围的,要提供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决议)书;合伙企业申请贷款须符合合伙协议约定;

  除信用贷款外,能提供合法、有效、充足的担保;

  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分为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短期贷款不超过1年,中期贷款不超过5年。

  ▲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包括借款申请与受理→贷款调查→审查与风险评价→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