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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务
Personal business

  一、简要介绍

  拥军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现役军人及家属、退伍军人及家属、军人遗属发放的用于消费或生产经营的贷款。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士兵(现役义务兵和现役军官)、军官。

  退伍军人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

  军人遗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家属和遗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65周岁;

  (二)借款人为现役军人的,服役或兵源所在地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借款人为非现役军人的,户籍或固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农商银行认定标准);

  (四)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经营项目,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

  (五)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合理;

  (六)申请生产经营贷款的,须具有从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在30%以上;申请消费贷款的,提供消费证明或消费意向承诺书;

  (七)能够提供农商银行认可的担保(信用贷款除外)。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可至五年。现役军人及家属最长不超过服役期满后一年;士兵服役期满后继续服役的,可按规定延长贷款期限;退出现役的,按退伍军人及家属等身份办理。

  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保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办理抵质押的,额度可适当放宽。现役义务兵,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对于带动退伍军人就业创业或吸纳贫困户就业成效显著的,可予以放宽。

  贷款利率原则上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优惠10%至30%,最低可执行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