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证件有效期登记不全账户部分业务进行限制的通告 |
【字体: 小 中 大】 2022年10月28日 点击:次 |
尊敬的客户: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等相关规定,我行自2022年11月22日起将对证件有效期登记不全的账户部分支付业务进行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如果您在我行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缺少有效期,请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手机银行进行证件信息更新,我行也将通过短信、智e通电子银行、电话银行、ATM等渠道进行信息提示,请您及时关注。 二、如果您在我行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缺少有效期,我行将按照规定对您名下的账户采取禁止资金转出的限制措施,但可接收来账,支持办理查询、口头挂失等业务。 三、如果您暂时不便通过柜面或手机银行渠道办理证件信息更新,通过智e通电子银行、电话银行、ATM、POS和网上支付等自助渠道无法正常办理业务时,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668临时解除账户控制状态。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做好相应安排,对由此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我行深表歉意。同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敬请广大客户相互告知。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